
连福有
连福有同志,男,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九纵队于一九四八年十月解放邙山头战斗中光荣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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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奠人留言
您是第1223位祭奠英烈的网友
- 2024-08-30【吴昊】给【连福有】留言道:缅怀先烈,致敬英雄。
- 2021-04-01【李西钰】给【连福有】留言道:没有你们的浴血奋战,哪来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致敬。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