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渊
李海渊同志,男,共产党员,河南省郾城县人,1950年7月到郑州市人民银行工作。1971年7月7日下午,两名暴徒持枪闯入郑州市人民路银行储蓄所,妄图抢劫银行库款,他与歹徒英勇搏斗,用生命保护了国家财产。1976年7月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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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1【jianweiyao田薇莞】给【李海渊】留言道:
- 2021-04-01【李爽】给【李海渊】留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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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